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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修改企业合同、章程一般内容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1份(打印、企业盖章);
  2.董事会关于修改合同、章程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签字); 
  3.各方投资者签订的有关修改内容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只提交补充章程);
  4.企业成立批文及其他变更批文复印件各1份,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6.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
  7.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已有的最近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本已缴足的企业免交)。
  8.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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