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经济协作的主要工作安排

    2006年,经济协作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落实市政府2006年主要工作中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责任制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区域经济合作的新思路,促高层互访,推市场拓展,抓项目合作,增服务品种,为实现“效益深圳”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大与内资合作力度,扩大发展腹地与空间。首先,应继续推动我市与内地高层会见互访,以达成加强经贸合作的共识与重大原则,促进区域经贸合作的展开;其次,应充分利用国内资源,扩大与内资合作途径,多形式、多视角、多渠道拓展企业赴内地发展空间;另外,为提升企业竞争力,培育做大做强我市知名品牌,要支持协调促进我市支柱产业向内地扩张——搞分销、建基地、设门店、创园区、延长产业链;腾出空间发展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扩大“深圳制造、深圳创造”的影响,实现以产业换资源,以资金和技术换市场的目标。 

二、精心组织大型展会,拓展深圳产品的国内市场。 根据领导批示,在获得财政资助经费有效保障的情况下,继续组织企业有选择地参加国内大型商贸洽谈会,促进内销网络的完善,提高深圳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把我市与东部的合作、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任务落到实处。要维系城市间良性 互动的展务与区域合作平衡关系,继续参加相关的大型展会;要将更多的展会推向市场,为专业协会运作与企业自主选择留下空间(2006年经济协作大型展会计划经有关程序审定后,将正式下发)。

三、以项目合作为重点,务实融入泛珠三角,继续推进我局落实《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作为全局推进这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我处将在其他处室的配合下,积极做好我局落实《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的联络、汇总工作。要精心组织好每届“9+2”经贸活动,促成一批有影响的项目启动;确保交流合作更加到位,合作范围更加广泛,阶段性成果更加明显。

四、 做好区域经济合作签约项目的后续工作 。既要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签约项目,又要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汇总与分析工作,定期上报市政府、省经贸委;不断丰富我处业已建立的重点项目库资料,为我市的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指导。

五、继续推进与澳门的经贸合作。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下,我处将继续推动与澳门的经贸合作,与澳门有关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并根据自身职能,与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常设秘书处密切协调,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努力促成两地政府尽早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务实推动经贸合作。

六、借助接待平台,促进内资来深。根据领导批示,利用有限资源,积极与内地政府和企业交流,鼓励内地企业来深投资,为内地在深举办的大型展会等活动提供适当的服务。

七、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产业转移工作。作为推进这项工作的常设机构 ,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自主、互惠双赢”的原则,积极引导各区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多种形式务实推进产业转移; 要及时交流协议签署园区建设情况,每两个月出一期工作简报;对已签订协议的区,要检查督促园区建设,使其尽快实施,并为园区申请认定做好必要准备。

八、 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经济协作的质量
要围绕新形势下产业调整的需求,对企业到周边地区投资设立园区进行跟踪,对尝试把产业聚集基地延伸出去进行合理性与可行性研究,努力为深圳的可持续发展搭建必要平台提供合理建议。


经济协作处     
二OO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