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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程序

《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


    一、企业已申领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未使用,应当在有效期内交回我局,并书面说明原因。我局对收回的《自动进口许可证》予以撤销。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后未领证的,我局予以收回并撤销。

    三、《自动进口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

    四、《自动进口许可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有效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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