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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我局榜上有名,荣获2006—2007年度“深圳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是我局继2004—2005年度荣获“深圳市文明单位”称号之后,连续两届荣获此项殊荣。
“深圳市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的评比奖励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含金量最重的一项奖项。我局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切实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各处室(单位)的文明程度,促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创新和各项业务工作,从思想上、组织上、纪律上、作风上强有力地保证我市贸易工业连年又好又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的各项光荣任务,得到了国家、省有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广大企业、市民的好评。我局再次荣获“深圳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是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团结奋斗的结果。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评选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中,局机关党委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组织、协调工作,为我局创建文明单位尽心出力。市文明办和市直机关工委对我局的创建活动和评选工作给予了很大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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