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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请问如果申请海外开拓资金需要报计划,需要在参展前几个月开始报呢?我们事先并不知道可以申请,更不知道事先需要报计划。展览公司告知我们事后可以申请。
答:每年三月份,请关注我们局的网站。(计财处)
2.问:没有报计划,是否就不可以申请呢,我们会有哪些困难呢?
答:没报计划,今年就没有了,这是国家两部的规定,我们得按国家规定办事(计财处)
3.问:请问,等到明年三月才开始申报计划,但明年三月初我们就有一个展览,这会影响吗?
答:不会影响,3月份提出申请全年的开拓国际市场业务的计划。(计财处)
4.问:是否一、二月份参展也可以在三月份申报,或者三月份一直申请12个月的呢。申报后多久可以拿到补贴呢?我们错过了很多展览补贴,以及认证补贴,没有机会了,是吗?
答:可以。我们在不断改进,在环节上会尽量加快,由于资金涉及到两个部门,财政的拔付会有个时间和程序的问题,错过不能再补,今后有这个业务可以申请,但凭证和单据要符合当年的规定。(计财处)
5.问:请问新的进出口企业怎样能够获得广交会的展位?
答:关于广交会展位的问题,我可以告诉您的是,我们始终都在想办法,让更多的深圳企业参加广交会。对于摊位供不应求问题.现在在不断扩大,我们深圳由几百个摊位已经扩大到上千个摊位。(外贸处)
6.问:关于放开投资性企业的进出口权,有很多媒体评论对企业来说弊大于利,能不能给大家分析一下?
答:首先,优化我们的产业,其次,形成更强的工业竞争力。(外贸处)
7.问:广交会问题,听说如果没有老企业退出的话,我们根本没有机会进入。有关人员的解释是都优先考虑老企业,新的企业只好排队等候,万一有企业不参加的时候,才有机会进入。
答:目前每届广交会由两期变为四期,国家商务部还继续对广交会在进行改革,我们作为一个市,能拿到1500个摊位,已经是全国城市最多的,因为我们的出口也是最多.(外贸处)
8.问:7月1日对外贸易法公布后,企业、个人均能做对外贸易,我想请问来料加工企业是否也可以做对外贸易?
答:来料加工企业不是独立法人,如果是独立法人就可以。(外贸处)
9.问:现在有没有个人申请对外贸易经营权?有多少个人呢?他们都获得批准了吗?
答:已经有个人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大约有30多人(外贸处)
10.问:如果是自己的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出口为什么还要申请呢?你不是单指外商投资企业吧?
答:经过我局备案以后,自产产品和采购的产品都可以出口。(外贸处)
11.问:外商投资企业本身就具有进出口权,那与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权有什么不同之处?
答:本身的进出口权是指自己生产产品的进出口,后面是指一般贸易。(外贸处)
12.问:对外贸易经营者需不需要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审批,只需备案吗?如果只是备案的话对企业来说有没有什么特别限制的条件?
答:没有任何限制。(外贸处)
13.问: 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话,货物是否在此经营的范围内?
答:是。(外贸处)
14.问:不在这个范围可不可以呢?自己的产品
答:在此范围内。(外贸处)
15.问:我公司生产的改性沥青,准备向香港及东南亚销售成品,要具备什么条件吗?
答:您是外商投资企业,有自己的进出口权,您可以出口您的自产商品。(外贸处)
16.问:听说最近有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具体什么时候公布呢?
答:已于2004年11月30日公布,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17.问:据说两免三减半的政策要取消了,这是真的吗?
答:未收到相关文件前,仍执行目前政策。(外资处)
18.问:请问局长:如果向商务部上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的话,能审批下来吗;从审报以后到审批下来大约多长的时间;一定可以批复下来吗,怕担心折腾几个月仍无结果。
答:请严格按《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要求准备材料,我局按规定转报商务部,商务部将在承诺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外资处)
19. 问:还记得当年的《深圳你被谁抛弃》?事到如今有没有什么解决的措施?
答:2004年度,我市已引进2700多个外商投资项目,合同外资42亿美元。(外资处)
20. 问:外商投资性企业与外商投资性商业企业有什么不同?
答:外商投资性公司是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国内商品批发零售特许经营等。(外资处)
21. 问:据了解目前中国的最大贸易伙伴为日本和韩国,请问目前在深圳的日资及韩资企业共有多少家!
答:日资企业约有450家,韩资企业不到200家。(外资处)
22. 问:外商投资企业用所得利润再投资应当是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
答:如果是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以境外投资者的名义设立新的法人企业,属外资企业;如外商投资企业以企业的净资产在境内设立新的法人企业,属内资企业。(外资处)
23. 问:局长请问,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的审批手续如何?有否外企申请?
答: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由我局受理后,转报国家商务部审批。2004年12月11日起,可申请设立外资商业企业。(外资处)
24.问:有否深圳外资企业已提出此项申请?
答:有,已上报国家商务部审批。(外资处)
25.问:其它部门的审批手续是否和新企业的设立相同?
答:经商务部门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外资处)
26.问:是新企业可以申请,还是老企业才可以申请这种批发零售权?
答:都可以。(外资处)
27.问: 从12月1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就可以批发零售了吗?
答:现在已经放宽了外商投资合资企业批发零售业务。12月11日放开指的是外商独资业务。(外资处)
28.问:对外贸易的经营者按照我们的理解是否是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独立法人即可?有无内外资区别?
答:独立法人是对的,但有内外资区别,外资在进口方面没有分销权,如果要有分销权,需地方政府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外资处)
29.问:内资企业本身就有分销权吗?
答:有分销权。(外资处)
30.问:我想请教几个操作性的问题,我们香港母公司想来深圳从事贸易业务,但不知这个过程会有多长,并且不能确定商贸部最后能否审批下来,因此也在考虑以上海的贸易公司名义来深办分公司,不知怎样最合适,想听听您的意见。如果是分公司,有什么特别限制吗?
答:如果是进出口贸易,5个工作日;如果申报国内分销业务,须报国家商务部审批,三个月左右。
31.问:我公司现在的经营范围是:生产经营用于道路及机场铺设的沥青热拌料的聚合物改性沥青粘结料及相关技术研究。产品20%外销。现在想变更为:生产用于道路及机场铺设的重交沥青、高分子聚合物改性沥青、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等,产品20%外销;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检测、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人员培训、信息服务、组织交流;相关材料、相关专用设备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对高新技术领域投资。请问我公司变更范围妥否?
答:培训需要劳动局核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目前仍需上报商务部审批。其余可以。(外资处)
32.问:如果在香港及东南亚设立加工厂,可以吗?
答:可以。(外资处)
33.问:目前深圳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多少家呢?
答: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市科技和信息局牵头负责,且常年进行,不断有新的企业被认定,具体数量不断变化,因此,相关问题可向市科技和信息局咨询。(技术处)
34.问:你说的45%都是我们自主开发的吗?
答:自主开发有相当一部分,我们希望这个比例不断提高。(技术处)
35.问:我公司属中外合资企业,并已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我现在想咨询的是:我公司在科技园北区自购了一块用地,用于办公及科研,请问我司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技术改造基金支持的范围?
答: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土地税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但仅是购置土地,不涉及异地改造或技术设备升级的是不属于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的支持范围的。(技术处)
36.问:如果我公司增加科研方面的设备仪器,这方面属于技术改造基金支持范围吗?
答:如因技术改造原因增加科研方面的设备或生产设备,均可申请技术改造资金(准确名称为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的支持。(技术处)
37.问:目前的来料加工厂,一般都不是真正的来料加工,而且就中国目前的发展来说,来料加工厂的形式应当是不能满足需要的!我认为这些企业的性质等同于内资企业,但实际上目前的大部分的来料加工厂都是由外商直接管理的,实际的中方厂长也是名义上的!我们应当就是收取加工费对吗?但是有很多企业的加工费除了必要的人工开支而外,大部分的加工费并没有放在境内,那对于国家来说有很多的税就收不到了。是这样吗?
答:来料加工是受托性加工,加工所需的原辅材料和设备由外商不作价提供,产品交还外商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加工费)。工缴费是我方收益,全部留在国内,税务部门以此为基础,按国家规定实行税务管理。来料加工是我国利用外资,促进外贸出口的一种形式。(加贸处)
38.问:目前有很多来料加工厂都准备申请转为三资企业,这种做法做法好吗?
答:来料加工及“三资”企业都是我国现阶段利用外资的有效方式,政府都是鼓励的。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是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及自身条件自主选择经营方式的行为,政府尊重企业的选择。
39.问:在今后的多少年以内还会继续存在来料加工厂?
答:来料加工作为利用外资的一种形式,目前国家是鼓励的。若干年以后,来料加工这种形式是否存在,理论上讲,只要有市场的需求,就有相应经济模式的存在。
40.问:现在有很多来料加工企业都在申请转为三资,您对这种做法有何看法?
答:我们鼓励在适合我国投资导向的前提下开展各种引进外资形式,包括来料加工和“三资”形式的投资。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有利于企业的长期扎根,稳定利用外资规模,政府持鼓励态度。但是,这种转型方式是企业行为,由企业自主选择,政府尊重企业的选择。
41.问:我公司有一个项目就是:利用PE(白色塑料泡沫、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白色污染)添加到改性沥青当中,变废为宝。请问,对于这一项目有什么政策支持吗?
答:企业产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可以免交所得税五年。(资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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