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机构职能 | 通知公告 | 行政审批 | 其他服务 | 政策法规 | 贸工动态 | 统计研究 | 行业专题
网上政务 | 网上对话 | 信访指南 | 公众留言 | 意见征求 | 网上调查 | 投诉举报 | 政府邮箱
信息目录 | 规划总结 | 机关党群 | 网上培训 | 会展指南 | 网站帮助 | 特色服务 | 联系我们

 

综合搜索

    

>>> 返回首页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 办事流程
  · 相关条例
  · 表格下载
  · 在线审报
  ·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网上政务-> 办事流程


申办程序


 

  《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申办程序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申办程序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申办程序



《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申办程序

一、申办条件
1.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自营进出口权的内资企业、三资企业
2. 技术进口项目不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禁止、限制目录内

二、申办程序及所需材料
1.在线登记(尚未开通)
2.提交材料:
①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要求介绍双方公司名称,进口方情况,合同概况,说明资金来源。如合同中的支付方式选择提成,需说明计算依据及方法)。
②《技术进口合同申请表》(网上下载填写打印)
③《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网上下载填写打印)
④ 技术进口合同正式文本。
⑤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国内企业验原件)
⑥ 内资企业提供进出口资格证书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证书,验原件)
⑦ 外资企业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注:以上材料非中文本的都必须附中文翻译文本,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三、承办时限
我局核对合同登记内容并发证。登记内容与合同相符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颁发合同登记证书;不符的,通知企业修正,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颁发登记证书。

四、有关说明
1.禁止类项目禁止进口;限制类技术进口由国家商务部审批。有关企业可到我局领取限制类《技术进口申请书》,自行向商务部申请办理《技术进口许可证》。
2.技术进口重大项目由国家商务部进行合同登记。项目资金来源中含有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及国务院立项批准的项目属重大项目。
3.业务咨询电话:82107474
4.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0号窗口)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申办程序

一、申办条件
1.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自营进出口权的内资企业、三资企业
2. 技术出口项目不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禁止、限制目录内

二、申办程序及所需材料
1.在线登记(尚未开通)
2.提交材料:
①技术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要求介绍双方公司名称,进口方情况,合同概况,说明资金来源。如合同中的支付方式选择提成,需说明计算依据及方法)。
②《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网上下载填写打印)
③《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网上下载填写打印)
④ 技术出口合同正式文本
⑤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国内企业验原件)
⑥ 内资企业提供进出口资格证书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证书,验原件)
⑦ 外资企业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注:以上材料非中文本的都必须附中文翻译文本,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三、承办时限
我局核对合同登记内容并发证。登记内容与合同相符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颁发合同登记证书;不符的,通知企业修正,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颁发登记证书。

四、有关说明
1.禁止类项目禁止出口;限制类技术出口由国家商务部审批。有关企业可到我局领取限制类《技术出口申请书》,自行向商务部申请办理《技术出口许可证》。
2.业务咨询电话:82107474
3.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0号窗口)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申办程序

一、申办条件
1.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自营进出口权的内资企业、三资企业
2. 软件出口项目不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禁止、限制目录内

二、申办程序及所需材料
1.在线登记(尚未开通)
2.提交材料:
①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要求介绍双方公司名称,进口方情况,合同概况,说明资金来源。如合同中的支付方式选择提成,需说明计算依据及方法)。
②《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表》(网上下载填写打印)
③ 软件出口合同正式文本。
④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国内企业验原件)
⑤ 内资企业提供进出口资格证书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证书,验原件)
⑥ 外资企业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注:以上材料非中文本的都必须附中文翻译文本,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三、承办时限
我局核对合同登记内容并发证。登记内容与合同相符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颁发合同登记证书;不符的,通知企业修正,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颁发登记证书。

四、有关说明
1.业务咨询电话:82107474
2.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0号窗口)
 

-- 返回上页 --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版权所有: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咨询电话:82002021,82002053    ICP05017765 网站声明
设计维护:贸工局信息中心 电话:25331219;传真:25331210  
管理邮箱:webmaster@szbt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