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处主要职能
拟定电力行业法规和政策,依法实施电力行业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对电力生产、供应和使用进行监管,组织协调电力行政执法和监察工作;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力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和监督实施电力生产和供应计划;拟订电力行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及电力市场运行规划,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负责供电营业区域的划分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审核和管理,审核管理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研究电价政策,参与电价制定、整顿、调整和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电源技术改造,优化电源结构,推动电网建设;管理能源基金和电价调节准备金;指导、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节电工作;监管和保护电力设施。 --
返回
-- |